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城乡建设 > 内容
城乡建设

广东:实施遥感监测 强化规划管控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省城乡规划遥感监测执法工作会议

作者:admin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5/10/26 人气:236 评论:0

 10月14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广州召开省城乡规划建设遥感监测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政府强化规划实施监管和执法监督的要求,部署规划建设遥感图斑核查处理工作。

  会议指出省城乡规划建设遥感监测执法系统(以下简称“省遥感监测系统”)的建成,集成了全省城乡规划、卫星影像和执法动态跟踪管理等数据和功能,首次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对省政府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11个城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实现大范围、可视化、短周期、多信息掌握规划实施和城市建设信息,是“互联网+城乡规划”的一个成果,搭建起全省规划管理“一张图、一张网”的平台,初步形成了“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规划建设执法立体网络,意义重大。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郭壮狮副厅长介绍了省遥感监测系统的建设情况和实施遥感监测的工作计划,2015年监测范围覆盖省政府审批城市总体规划11个城市中心城区和集中建设片区,监测面积6000平方千米,到2016年监测范围增加城市新区、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监测面积2万平方千米,到2017年监测范围扩展到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监测覆盖全省域范围,重点监测城市规划区、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等区域。通报了今年首次对省政府审批城乡总体规划的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1个城市的遥感监测情况,重点覆盖城市中心城区、集中建设片区、撤县设区等区域共6000多平方千米,经遥感监测比对,将发现与城市总体规划严重不符的建设现状提取为疑似违法图斑下发各地,依法进行核查处理。通过对遥感监测结果分析,发现一些地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中存在有总规强制性内容管控力度不足;侵占城市绿线、紫线、蓝线、黄线和城市道路红线现象,尤其是侵占绿线现象严重;突破城市开发边界,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开发建设,存在盲目扩张,“摊大饼”的现象;撤县设区区域规划管控力度较弱等突出问题。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王芃厅长指出,要正确认识规划,正视城乡规划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他要求,各地要迅速行动,统一思想认识,开好头、起好步,认真组织疑似违法图斑核查处理,扎扎实实做好规划建设遥感监测工作。一要加强宣传,统一各级领导干部、相关单位和社会的认识,增强对规划建设遥感监测工作的理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二要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成立一个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一支联合执法队伍、制定一个工作流程、召开一次动员会、建立一案一档制度”的“五个一”工作要求,构建高效顺畅的图斑核查处理工作机制。各地要从人员、组织、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规划主管部门和规划执法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紧密配合。三要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反规划建设行为。各地要对疑似违法图斑进行全面核查,建立工作台帐;要依法依规、突出重点、分类处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严重违法规划强制性内容、影响城市长远发展的违法建设,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四要落实责任,重建管理秩序,重树规划权威。各地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强化规划实施管理,提升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进一步完善和发挥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大力推行“阳光规划”,不断创新公众参与方式,让市民深度参与、有效参与规划编制、决策、实施的全过程。要深入推进城乡规划体制改革,健全“以城市总体规划为统领,近期建设规划为核心,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抓手”的城乡规划管控体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王早生主任莅会指导,他充分肯定广东省规划建设遥感监测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认为广东省遥感监测工作推进迅速,率先建成省城乡规划建设遥感监测执法系统,实现了全省地级以上城市中心城区全覆盖,标志着广东省规划监管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希望广东继续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入推进规划建设遥感监测工作,不断加强规划监督工作,努力营造不敢违反规划,不能违反规划和自觉遵守规划的局面。

  部派驻广东城乡规划督察员代表,省城乡规划督察员,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市城乡规划、规划执法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标签: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中城建工(北京)标准化技术研究院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京ICP备2023033361号
    Copyright © 2017-2019 zcjg.org.cn Research  技术支持:沛宣网络

      电 话:010-86396867  传 真:010-86465744
      邮 箱:226249083@qq.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邮 编:10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