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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

郑州市—关于举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内容解读应用暨PPP+EPC模式下的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高级培训班

作者:admin 来源:培训中心 日期:2018/10/26 人气:0 评论:0

中城建工(北京)标准化技术研究院文件

城建字〔2018〕029

关于举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内容解读应用暨PPP+EPC模式下的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相关部委的大力推动下,工程总承包模式正由工业领域全面拓展到建筑、市政等领域,新一轮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热潮已经到来,并促进建筑业改革不断迈上新的台阶。2017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再次提出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可以说,工程总承包必将成为工程建设行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突破口。

继国办发19号文发布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继发布了很多规范和指导意见,为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起草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正式稿将于近期颁布实施。同时,住建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也已同步进行修订,其修订稿也将于近期颁布。

工程总承包将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深度融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作业过程,对建筑业管理、建设市场参与主体的技术、管理能力,尤其是资源整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工程总承包企业应高度重视EPC项目经理和从事项目控制、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在现有体制下,业主单位、设计院、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等相关方在推行工程总承包的过程中都不同程度面临着法律法规、操作实施的管理与技术难点,迫切需要研究与探索工程总承包的转型方法与途径。

为帮助各业主单位、设计院、施工企业等相关人员学习理解工程总承包系列新规范、新办法和最新行业政策。分享总承包管理先进理念及实践经验,提高项目经理和合同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掌握EPC管理模式运作特点、总承包合同条款应用实务,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能力和防范风险,全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我单位特决定举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修订内容解读应用暨PPP+EPC模式下的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高级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略)

二、培训对象

各地政府建设项目监管部门、工程交易中心、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各业主单位从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开发、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公司、总承包公司、设计院、成套设备公司、国际招标公司、设备材料供应商、律师事务所及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市场开发、法务专员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EPC项目管理的所有管理者。

三、主讲专家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参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编写的行业专家和国内一流EPC总承包项目管理丰富经验的实战专家现场授课,结合经典实例分析,并进行现场答疑和互动交流。

四、会议时间地点

2018年11月29日—12月2日     郑州市

五、有关费用及报名办法

(一) 会议费每人2200元,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恳请收文单位协助转发或集体组织参加。

(二) 请报名参加培训的代表务必于开班前六天将报名回执表传真或电邮至:

报名传真:010-86465744   邮箱:226249083@qq.com

咨询电话:010-86465734

联 系 人:徐子珊13641007845    李文渊18201193560  

监督电话:010-86396867

网址:(www.zcjg.org.cn)→标准宣贯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五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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