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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殊需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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